银联发布最新收单违规记分标准 第五类机构将被建议取消支付牌照

发布日期:2019-04-02 浏览次数:1646

近日,银联下发《2019年度银行卡受理市场违规行累计积分标准的通知》,据了解,累计记分规则标准于4月1日正式生效。该文件详细的说明了收单市场的违规的积分标准。

  

银联下发《2019年度银行卡受理市场违规行累计积分标准的通知》


  

2019年度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行为累积积分标准


  违规分成三大类

  2018年,银联发布《银联卡受理市场违规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银联收单市场,对受理市场违规行为按照违规性质及影响严重程度分为三类。

  一类违规:指成员机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或因违规行为对银联卡受理市场、其他成员机构或中国银联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情形。

  二类违规:指成员机构违反中国银联的规则及协议约定,损害银联卡受理市场、其他成员机构或中国银联权益的情形。

  三类违规:指成员机构在具体业务开办过程中的业务运作方式违反中国银联相关规则,但对银联卡受理市场、其他成员机构及中国银联权益损害较轻,或尚未产生实质损害的情形。

  机构评分标准及处罚

  按照2017年7月印发的《银联网络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评价办法》,银联将支付机构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5类。其中,评价得分采取百分制,业管委秘书处根据支付机构评价得分情况,将支付机构分为Ⅰ、Ⅱ、Ⅲ、Ⅳ、Ⅴ共五类。

  Ⅰ类机构的评分标准为:85分≤评价得分≤100分。

  Ⅱ类机构的评分标准为:70分≤评价得分<85分。

  Ⅲ类机构的评分标准为:60分≤评价得分<70分。

  Ⅳ类机构的评分标准为:50分≤评价得分<60分。

  Ⅴ类机构的评分标准为:评价得分<50分。

  对评价的结果运用方面,银联根据支付机构评价结果从市场合作、创新产品开放、风险防控、数据服务等方面为不同类别支付机构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支持。

  对于Ⅰ类机构,给予各项业务的开通和调整较大灵活性;全面开展产品合作、市场合作以及数据服务;执行风险防控基本要求。

  对于Ⅱ类机构,给予各项业务的开通和调整适当灵活性;发挥支付机构的业务特长与行业背景,在特定领域开展产品合作、市场合作和数据服务;从严执行风险防控基本要求。

  对于Ⅲ类机构,视情况限制部分业务的开通和调整;慎重开展产品合作、市场合作;提高风险防控要求。

  对于Ⅳ类机构,限制部分业务的开通和调整;实施部分业务退出;提高风险防控要求并从严执行。

  对于Ⅴ类机构,终止全部业务,要求限期退出银联网络;向监管机构建议取消支付业务许可证。